京ICP备2023000331号-26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存老师微信:15037178970(手机微信同号,点击复制微信号后,扫码添加咨询。) ,有不时之需时候(找律师、咨询法律),心里更有底气!广告
医疗事故的构成要素有: 1.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; 2.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; 3.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; 4.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; 5.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法律依据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一条
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,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医疗秩序,保障医疗安全,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,制定本条例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二条
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,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三条
处理医疗事故,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做到事实清楚、定性准确、责任明确、处理恰当。
存老师微信:15037178970(手机微信同号,点击复制微信号后,扫码添加咨询。) ,有不时之需时候(找律师、咨询法律),心里更有底气!广告
京ICP备2023000331号-26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微信扫码咨询